各地簽證需知
準備簽證文件及程序, 請參考各國移民局網頁, 查詢最新資訊~
 
澳洲
澳洲 - 觀光簽證
澳洲的觀光簽證可以分為電子旅遊憑證(ETA/電子觀光簽證)和觀光簽證(676類別)。
(1) 電子旅遊憑證(ETA/電子觀光簽證,976類別)
  電子旅遊憑證提供以觀光或商務目的前往澳洲的旅客入境許可,持有台灣護照的旅客並且長期定居台灣具有申請電子旅遊憑證(ETA)的資格,可經由澳洲簽證處指定的旅行社代為申請,從2011年5月10日起,大部分的電子旅遊憑證 (ETA) 都可由指定的旅行社當場核發。簽證為一年有效期,可以多次進出,每次最多停留三個月,電子觀光簽證持有者的赴澳目的可以為觀光、訪友或探親,也可以做短期(三個月內)的語言課程學習,但是持有澳洲電子觀光簽證的旅客是被嚴格禁止在澳洲工作。

申請電子觀光簽證所需文件
  • 台灣護照或其他可申請ETA 國家的護照正本
  • ETA 申請表格
  • 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申請人仍有可能被要求提具其他相關文件以供審核,澳洲簽證處將另行通知
(2) 觀光簽證(676類別)
不具有申請ETA資格的申請人如果想要去澳洲觀光或是短期停留,就需要澳洲簽證處申請短期觀光簽證(676類別) 。
澳洲 - 學生簽證
  對於有意赴澳洲求學的學生來說,需要申請澳洲學生簽證合法進入澳洲就讀。澳洲移民局將不同課程以及不同國家的學生簽證分為1~5級的審核標準,持有台灣護照的學生都是第一級的審核標準。 澳洲的學生澳洲學生簽證可以分為電子學生簽證以及紙本學生簽證。所有持台灣護照的學生可以直接透過移民部網站申請電子學生簽證(e-visa)。

  有關於澳洲學生簽證申請需要的文件以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澳洲簽證處網頁
澳洲 - 打工度假簽證
持有台灣護照年齡介於18至30歲之間的年輕人,有興趣至澳洲進行為期12個月的打工度假的人可以申請澳洲打工度假簽證。請注意:申請人提出簽證申請時,需年滿18歲,未滿31歲
本簽證允許您從事偶發性的工作,工作所得用來支付您在澳洲度假的費用。若您到澳洲的主要目的是加入當地就業市場,您應該申請其他類別的簽證

簽證的費用
簽證申請費用:新台幣NT$7,200;或澳幣AUD$235 (如果簽證未獲核發,申請費用亦不予退還)

打工度假簽證規定
在您取得此簽證後,您可以:
  • 在簽證生效後的12個月之內,可隨時入境澳洲
  • 在澳洲停留最長可達12個月
  • 在簽證有效期限內多次進出澳洲
  • 可在同一雇主工作不超過六個月的時間
  • 可進行4個月內的學習或訓練課程

*請注意: 12個月的效期不得延展。

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申請資格
  • 簽證申請與核發時,您需身處澳洲境外
  • 未曾使用打工度假簽證入境澳洲
  • 提出申請時須年滿18歲,未滿31歲
  • 不可攜帶未成年子女同行
  • 持有效台灣護照(或持有其他可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國家或地區之護照)
  • 在計畫前往澳洲的12個月內提出申請

簽證效期
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效期
  • 在簽證核發日起算的12個月之內,隨時入境澳洲
  • 在初次入境澳洲當日起,在澳洲最多停留12個月
  • 在初次入境澳洲起的12個月內,您可多次出入境澳洲
  • 在同一雇主底下工作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
  • 進行4個月內的學習或訓練課程課程

*請注意: 12個月的效期不得延展。

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申請資格
  • 持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於澳洲境內特定地區完成至少三個月(88天)的特定工作
  • 提出申請時須年滿18歲,未滿31歲
  • 不可攜帶未成年子女同行
  • 若於澳洲境外提出申請,核發時需身處澳洲境外
  • 若於澳洲境內提出申請,核發時需身處澳洲境內
  • 持有有效台灣護照(或其他可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國家或地區之護照)
  • 若於澳洲境外提出申請,須於計畫前往澳洲的12個月內提出申請

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效期
下表說明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核發後,您可以在澳洲停留的時間。時間長短將視您申請時的狀況而定。
申請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時 如果取得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
如果您本人在澳洲,且持有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 從您持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入境澳洲當日起,您可在澳洲停留共24個月的時間
如果您本人在澳洲,且非持有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 從您取得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當日起,您可在澳洲停留12個月的時間
您本人在澳洲境外 您可以: 在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核發後的12個月內,選擇任一個時間點入境澳洲
從您持有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入境澳洲當日起,您可在澳洲停留12個月的時間

有關於澳洲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應準備的文件以及重要訊息的相關資料,請參考澳洲簽證處網頁

工作
您可以在澳洲從事任何類型之合法工作,但同一雇主底下工作不得超過六個月;此處「雇主」指的是您直接為其工作的企業。特定工作請參考台北澳洲簽證處網頁

學習
您可以進行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學習或訓練課程。若您於持有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期間曾於某個單位進行進修或接受訓練,在您取得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後,您仍可選擇回到該單位進行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學習或訓練課程。若您考慮在澳洲進行更長期的學習課程,您可以考慮申請學生簽證。

延長停留時間
若您未於簽證到期之前於澳洲境內提出展延簽證的申請,延長您停留澳洲的時間,您需在簽證到期日之前離境澳洲。您的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最長停留的時間為12個月,且不可再展延。但若您曾持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於澳洲特定地區完成至少三個月(88天)的特定工作,您則可能具備申請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的資格。您尚可申請其他簽證,暫時或者永久居留於澳洲,但您的簽證申請資格將視個人的情況與居留澳洲的目的而定。




 
紐西蘭
紐西蘭 - 觀光簽證
紐西蘭"觀光簽證"除了用於到紐西蘭觀光旅遊外,適用範圍還包括商務洽談、探親訪友,三個月內短期遊學,學生父母監護人簽証。
個人簽證應準備文件:
  • 填妥的"觀光簽證申請表"
  • 兩吋照片一張(同一案件的每位一申請人)
  •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 身份證影印本(如有小孩同行必須出示戶口名簿影本)
  • 每份申請案件NT$3,400。如夫妻或父母親攜20歲以下的子女同行,可併同一份申請表格提出申請及付一份申請費用NT$3,400。
  • 財力證明:如非被特別要求出示財力證明,一般申請觀光簽證者皆不需提供財力證明。
  • 健康證明:如需停留六個月以上,必須提供X光體檢表。(有關體檢問題,請查閱本網站公告)

2005年11月28日後,所有預計停留紐西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申請人都必須至指定醫院做肺結核X光檢查。預計停留紐西蘭一年以上之申請人則必須至指定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如需指定醫院體檢表格,請由網路下載或至本辦事處索取。
請注意:
  • 當您抵達紐西蘭時,您可能會被海關要求出示您的旅費及機票。如您沒有足夠旅費或回程機票,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 基於紐西蘭移民法令,在必要之情形下,本辦事處簽證組有權要求您提出任何有助於審核之文件。
  • 十六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單獨或與父或母一方旅行,必須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您可自行書寫或利用 本組提供之表格〉。
  • 簽證費繳交後,一概不退費。
送件時間:早上 9:00 至 12:00
取件時間:下午 4:00 至 5:00
簽證處理時間:兩個工作天 (本組保留更改工作天數之權利)
紐西蘭 - 學生簽證
紐西蘭"觀光簽證"除了用於到紐西蘭觀光旅遊外,適用範圍還包括商務洽談、探親訪友,三個月內短期遊學,學生父母監護人簽証。
個人簽證應準備文件:
  • 填妥的"觀光簽證申請表"
  • 兩吋照片一張(同一案件的每位一申請人)
  •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 身份證影印本(如有小孩同行必須出示戶口名簿影本)
  • 每份申請案件NT$3,400。如夫妻或父母親攜20歲以下的子女同行,可併同一份申請表格提出申請及付一份申請費用NT$3,400。
  • 財力證明:如非被特別要求出示財力證明,一般申請觀光簽證者皆不需提供財力證明。
  • 健康證明:如需停留六個月以上,必須提供X光體檢表。(有關體檢問題,請查閱本網站公告)

2005年11月28日後,所有預計停留紐西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申請人都必須至指定醫院做肺結核X光檢查。預計停留紐西蘭一年以上之申請人則必須至指定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如需指定醫院體檢表格,請由網路下載或至本辦事處索取。
請注意:
  • 當您抵達紐西蘭時,您可能會被海關要求出示您的旅費及機票。如您沒有足夠旅費或回程機票,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 基於紐西蘭移民法令,在必要之情形下,本辦事處簽證組有權要求您提出任何有助於審核之文件。
  • 十六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單獨或與父或母一方旅行,必須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您可自行書寫或利用 本組提供之表格〉。
  • 簽證費繳交後,一概不退費。
送件時間:早上 9:00 至 12:00
取件時間:下午 4:00 至 5:00
簽證處理時間:兩個工作天 (本組保留更改工作天數之權利)


 
英國
英國 - 觀光簽證
即日起,台灣威孚有限公司將承辦英國簽證辦理手續。所有的申請者必須親自前往台北或高雄的簽證申請中心申請英國簽證
申請者須事先透過網路填寫簽證申請表格一份。
為避免等待時間過長,建議您可以事先上網預約繳件時間;尤其暑期旺季,事先預約申請更能節省您的時間。
申請程序如下:
  • 透過網站 http://www.visa4uk.fco.gov.uk 填寫申請表格。
  • 列印出申請表格(表格須簽名),並備妥所需審查文件。
  • 遞交申請,您可藉由線上預約申請進行預約。非預約者請在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三點遞交申請,申請這仍需事先填寫申請表格。
  • 請將下列文件繳交至簽證申請中心:
    • 列印出申請表格,簽名並註明日期。
    • 有效護照,並有兩頁以上空白頁面。
    • 護照內照片頁及簽名頁影本。
    • 身分證影本.
    • 兩吋45mm x 35mm彩色照片,照片規格: 白底 照片須清晰,品質良好。 列印於常用相紙上臉部須完整,不得露齒,不得佩帶墨鏡、帽子或其他頭部佩戴物(文化或宗教物品不在此列) 距申請日起六個月內所拍攝之照片。(請注意:如果照片不符合規定則不受理)
    • 簽證費用(渣打銀行匯票或現場繳交現金)
    • 6個月的存款明細如存摺
    • 其他相關申請文件(原件及影本),請參照審查清單。
請您務必於預約時間 10分鐘以前到達英國簽證申請中心
非預約之申請遞交
若您未事先預約簽證申請,請您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三時前往英國簽證申請中心遞交申請。當您抵達申請中心時,請於中心入口處旁所設的號碼機取一個號碼牌,我們將以"先到先辦理"為原則進行申請;若遇旺季或特殊情況時,我們會針對申請人數量進行管制。
誰需要遞交申請表格?
您需親自遞交您的簽證申請,不可透過旅行社及親友。 自2007 年7 月 26 日起,五歲以上之申請者須在英國簽證申請中心現場施作指紋掃描及數位人像攝影,否則將無法進行生物辨識,且簽證核發程序將因此延遲。
護照/簽證取件
您可以從您最初提交申請之簽證申請中心領回您的申請結果。申請者可以親自取件或委託他人領取。取件時須出示護照內頁影本。若委託他人領件,受託人須出示已簽名之委託書及身分證件。您亦可選擇透過郵局快遞寄回您的護照和原始文件。提交申請時請向工作人員說明您的選擇。
工作天數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希望更快速、更有效率的核發簽證,快速審核需2至5個工作天,其他申請需15個工作天。請注意,特別是在旺季時期,尤其是六、七月,簽證核發過程可能會需要更多的工作天數。若是申請遞件後,須補件或是再附上其他相關資料,簽證組的決定及申請者的補件速度也有可能影響到工作天數。若是有需要面試或是補件的情形,英國簽證申請中心將另行通知您。
簽證官面試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簽證官將決定您的簽證核發與否。若簽證官需要與您進行面談,以利簽證核發,屆時簽證中心將會通知您至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的面談時間,請備妥所需相關文件。
遞交申請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3點
透過預約(非預約受理時段亦為上午8點至下午3點)
護照領取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3點
諮詢專線:
客服中心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8點 (提供中英文服務)
臺灣用戶請撥打:00 801 – 856 – 272(註:和信用戶無法使用此號碼)
請注意:電話費用以美金計算, 大約為196新台幣/通 (無通話時間限制)
臺灣以外用戶請撥打:+852 8109 1833
簽證所需必備文件
  • 有效護照以及舊護照或入出境紀錄
  • 線上填妥申請表格並簽名
  • 兩吋彩色照片(45mm x 35mm),一張。
  • 申請每項簽證需檢附證明文件之正本與影本
  • 所有簽證種類申請需準備申請日前1個月內銀行開立的財力證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出國, 我們建議您準備近6個月的銀行帳戶明細.若是使用家長的存款證明, 請附上家長簽名同意書.
  • 相關文件或問卷(如有額外要求補件)
  • 若舊護照遺失,且現今護照並無任何旅遊紀錄,則申請者須至移民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入出境紀錄。
觀光簽證-必備文件:
  • 所有簽證種類申請需準備申請日前1個月內銀行開立的財力證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出國, 我們建議您準備近6個月的銀行帳戶明細. 若是使用家長的存款證明, 請附上家長簽名同意書.
  • 邀請函、親友之護照及護照內有效英簽影本(若目的為探訪親友)
  • 公司開立之休假證明(使用有公司抬頭之信箋,並加附公司大小章及統一編號)
  • 公司名片
  • 若為目前無工作者須提供未來計畫書(如無工作者)
  • 機票訂位證明
  • 身分證影本
  • 若有同行者,請告知同行者之姓名,護照號碼,及關係
  • 18歲以下未成年旅客欲參加短期語言課程, 請在填寫線上申請表時, 務必選擇"觀光簽證"選項, 並參考"未成年短期旅客簽證審核清單"
  • 其餘必備文件請務必依短期旅客簽證申請審核表備妥
英國 - 學生簽證
學生簽證-必備文件:
  • 學校開立之入學許可正、影本各乙份。(傳真原稿亦可) 。
  • 入學許可須註明以下資訊:課程名稱、課程日期、是否為條件式入學;若為條件式入學,則須註明入學條件。
  • 最高學歷之證明正、影本各乙份。
  • 學費繳交證明(如適用)
  • 財力證明(須足以支付課程期間之學費與生活費) 。所有簽證種類申請需準備申請日前1個月內銀行開立的財力證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出國, 我們建議您準備近6個月的銀行帳戶明細. 若是使用家長的存款證明, 請附上家長簽名同意書.
  • 若入學條件中載明須完成語言課程,則須附上語言班課程之入學許可證明。
  • IELTS成績或TOEFL證書(如適用) 。
  • 曾在英國完成學業之證明 (如適用) 。
  • 身分證影本
  • 其餘必備文件請務必依學生簽證申請審核表備妥
英國 - 依親簽證(學生眷屬簽證)
依親簽證(學生眷屬簽證)-必備文件:
  • 依親簽證申請者與被依親簽證申請者之關係證明,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結婚證書。
  • 足以支付在英國期間生活之財力證明, 所有簽證種類申請需準備申請日前1個月內銀行開立的財力證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出國, 我們建議您準備近6個月的銀行帳戶明細. 若是使用家長的存款證明, 請附上家長簽名同意書
  • 被依親簽證申請者之護照影本及英國簽證。(若兩者沒有同時申請, 需準備被依親簽證申請者之護照影本及英國簽證)
  • 英國住宿證明
  • 身分證影本
  • 其餘必備文件請務必依學生依親簽證申請審核表備妥
簽證參考資料網站:
英國簽證申請中心地址
英國簽證申請中心(台北辦事處) -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7樓A室 (第二交易廣場)
英國簽證申請中心(高雄辦事處) - 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7樓D室(富邦商業大樓)


 
加拿大
加拿大 - 學生許可證
申請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請繳交下列文件:
  • 填妥加拿大境外申請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格(IMM5257) 。
  • 有效護照或旅行文件。您的護照必須至少留有一個空白簽證頁面,同時最少需有6個月的有效期限。
  • 兩張近照。
  • 簽證手續費之繳交必須在遞送申請件給本處前完成。
  • 在您停留期間足夠支付您及您家庭成員的費用,及足夠費用使您能夠離開加拿大國境之財力證明影本,例如銀行對帳單、薪資單、在職證明,或其它證明。
  • 護照中載明您個人資料(姓名、生日、護照號碼等)的頁面之影本一份。
  • 18到49歲的申請人,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於送件時檢附其近5年之台灣入出境紀錄:
    • 護照自核發日算起到申請簽證日,未滿3個月者,
    • 申請人曾有遺失護照紀錄者。
加拿大 - 學生許可證
申請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請繳交下列文件:
  • 填妥加拿大境外申請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格(IMM5257) 。
  • 有效護照或旅行文件。您的護照必須至少留有一個空白簽證頁面,同時最少需有6個月的有效期限。
  • 兩張近照。
  • 簽證手續費之繳交必須在遞送申請件給本處前完成。
  • 在您停留期間足夠支付您及您家庭成員的費用,及足夠費用使您能夠離開加拿大國境之財力證明影本,例如銀行對帳單、薪資單、在職證明,或其它證明。
  • 護照中載明您個人資料(姓名、生日、護照號碼等)的頁面之影本一份。
  • 18到49歲的申請人,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於送件時檢附其近5年之台灣入出境紀錄:
    • 護照自核發日算起到申請簽證日,未滿3個月者,
    • 申請人曾有遺失護照紀錄者。


 
美國
美國 - 如何申請非移民簽證
如何申請非移民簽證

想要前往美國讀書的學生可以申請美國非移民簽證,而大部分前往美國讀書的學生(交換學生除外)可以申請美國的觀光簽證和學生簽證。
  • 觀光簽證(B1/B1):就讀每周18小時以下的課程可以辦理觀光簽證
  • 學生簽證(F1):到美國就學的學生都需要申請學生簽證

所有美國非移民簽證的申請都需要採取以下步驟提出申請。
  • 步驟一:準備一張適當的照片以及照片的電子檔
美簽沖洗照片規格需要5.1公分 x 5.1公分(2英寸x 2英寸)的彩色照片,頭頂到下巴大約需要3.5公分,雙眼高度從照片底部量起高2.8 公分到3.5公分之間,電子檔案則需要為JPEG檔案交換格式(JFIF),檔案規格必須小於等於240KB。
  • 步驟二:準備申請簽證所需要的文件
簽證申請所需要的文件可以分為必備文件以及輔助文件。如果面談當天漏掉其中一項必備文件,則無法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面談,而輔助文件面談的移民官會視個人需要而提出要求。
1. 必備文件
  • DS-160確認單。請在DS-160確認單的左下角實貼一張5公分正方形的照片。
  • 預約確認單。若您不帶預約確認單,您將無法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 繳費收據:共兩張繳費收據,一張為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用,另外一張則為台灣源訊資料處理中心處理費用。
  • 申請人有效護照:需要六個月有效期限。
  • 所有的舊護照。若您的舊護照遺失或被竊,請提出一份自1983年至今的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有關申請歷入出國日期證明的詳細說明,請參考台灣移民署的網站。若曾申報遺失,也請提出報案警察證明。
  • 申請人的台灣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內容)。若不是台灣居民,請帶外僑居留證或台灣簽證資料。
  • 國土安全費收據(SEVIS I-901費用):該費用需要使用信用卡線上繳交,網址是https://www.fmjfee.com/i901fee/,進入網頁後需要填寫相關資料,資料填寫完整以後使用信用卡線上繳付美金兩百元的國土安全費,繳交完畢以後需要將收據列印出來,等面談當天一併帶去。(申請學生簽證適用)
  • I-20正本(申請學生簽證適用)
2. 輔助文件
  • 請提供最後所就讀學校的最高學歷成績單和畢業證書。(重新申請F或M簽證的續讀生必須攜帶在美國所有課程的成績單)
  • 提供財力證明,證明您或您的資助人有足夠的經費支付您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及生活費。例如:所得稅單及存摺正本(或銀行對帳單)、供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以及稅單等。
  • 獲准OPT實習訓練的學生必須出示具有OPT核可簽名的I-20,並應提供USCIS(移民局)核發的工作許可卡(EAD)。獲准的OPT實習訓練必須是和學生主修領域有直接關聯的臨時性工作。有關OPT的詳細資訊,請查閱USCIS的網站以及ICE的國際學生網站。
  • 申請學生簽證的人必須要能證明他們在美國以外有一個固定住所,並且無意放棄該住所,同時要能證明他們在課程結束後有意要離開美國。
  • 在職證明或含照片的公司識別證(觀光簽證適用)
  • 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觀光簽證適用)
  • 公司負責人請帶公司登記證、執照及最近的稅單(觀光簽證適用)
  • 結婚證書(觀光簽證適用)
  • 班機行程表(不可以機票代替行程表)
需完成非移民簽證線上申請表格DS-160,線上表格網頁https://ceac.state.gov/genniv/。請確實填寫每一個問題,完成線上表格填寫以後,請將填寫完整的表格和確認單列印出來,面談當天需要將列印出來的確認單帶去面試。
填寫DS-160表格有以下幾項需要注意的事項:
  • 所有欄位必須以英文填寫,只有表格裏要求填寫申請人本國文姓名的欄位除外。
  • DS-160申請表的大部分網頁內容都有相應的翻譯文字。在填寫DS-160時,請由螢幕右上方選擇一種提示語言,您即可移動滑鼠將游標指向任何網頁內容查看相應譯文
  • 表格內的遞交申請表的地點欄位務必選擇要面試的地點,如面試的地點是台灣則需要選擇"Taipei, Taiwan"。如果地點選擇錯誤,則無法面談。
  • DS-160線上申請表若閒置20分鐘,您的申請表將因逾時而失效,所有填寫的資料都將被刪除。為了避免已填妥的資料被刪除,在填寫申請表時請隨時將資料儲存。
  • 線上完成DS-160申請表,請列印一份含有條碼的確認單。
  • 請將5公分正方形申請人的每簽規格大頭照貼在DS-160確認單的左下角,並且將您的DS-160確認單帶去面談。
  • 如果在面談時被發現DS-160裏有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的申請人,將被要求回去在線上更正及完成表格,並在五個工作天內回到美國在台協會重新面談。